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按照学校校历安排及研究院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元旦、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元旦假期
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2.寒假假期
本科生:2026年1月19日—3月7日,3月8日注册。
研究生:2026年1月19日—3月6日,3月7日注册。
教职工:2026年1月31日—3月1日,3月2日上班。
二、有关要求
1.推进学期末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推进完成学期末工作,统筹做好2026年各项工作谋划和新学期开学准备。
2.加强假期安全责任落实。假期前各单位要组织安全工作检查,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重点对楼宇、实验室进行防火防盗、水电气热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做好交通、饮食等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假期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3.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总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研究院总值班工作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如遇重要工作或突发情况,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6日11:00前将盖章版元旦值班安排、寒假假期值班安排报送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
党政办公室 电话:6923102
保卫处 电话:6923110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