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03-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生〔2024〕035号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夏季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拟于2024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结业换毕业或申请补授学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审核内容

根据学生已修读学分及本学期课程最终成绩,审核其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同时审核德、智、体情况,综合确定其毕业结论。

三、审核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农大教字〔2022〕5号)、《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本生〔2020〕007号)、《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等文件。

(二)各主修专业、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三)毕业生成绩、本学期选课结果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选课结果为准。

四、审核标准

毕业审核包括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辅修专业审核与主修专业毕业审核同步进行。具体审核标准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标准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1.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除外);

3.其他特殊原因,学校认定应结业者。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标准

依据《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申请学位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

第四条:符合上述要求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准予毕业者,可申请主修学士学位:

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本专业全学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且同时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可申请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凡属下列情况者,将不授予学位:

1.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结构与水平未达到学位条例或培养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的。

2.学位论文水平未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3.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出现学术不端情形的。

4.因违背学术诚信受到纪律处分,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辅修审核标准

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高校须按照《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执行新辅修政策。修读原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将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20〕3号)进行发证。具体审核标准如下:

1.学生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2.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结业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30学分,成绩合格,颁发辅修证书。

五、工作安排

毕业审核是一项系统工程,请各学院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审核工作。审核中有异议的问题,请附书面报告和学院意见报本科生院。

毕业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核准培养方案

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请学院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核准毕业年级各主修专业、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组内容及学分。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办公室崔老师。

(二)学院通知学生

2024年3月29日前,请学院及时将毕业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应届毕业生,同时通知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结业生或未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如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的条件,应及时申请结业换毕业或补授学位(本科生结业换毕业、补授学位须知,见附件2)。

(三)学院毕业预审

1.工作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26日

2.工作内容:

(1)学院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包括联合培养复学学生、留学生、提前毕业学生)。

(2)学院对往届毕业生申请结业换毕业或补授学位的,同步进行预审。

(3)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对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辅修的,同步进行预审。

说明:预审阶段,因《形势与政策》和毕业论文(设计)尚未录入成绩,所以暂不审核这两门课程。

3.报送预审结果

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请学院将毕业预审结果(模板见附件2,表1-表4)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邮件命名方式:学院名称+2024年夏季+毕业预审结果。

(四)本科生院复核预审结果

2024年5月10日前,本科生院复核各学院毕业预审结果,并向各学院反馈复核意见,学院应及时将毕业预审结果通知学生。毕业预审复核结果将向本科生院院务会通报。

(五)学院毕业正审

1.工作时间:2024年5月11日-6月6日

2.工作内容:

(1)学院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正审(包括联合培养复学学生、留学生、提前毕业学生)。

(2)学院对往届毕业生申请结业换毕业或补授学位的,同步进行正审。

(3)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对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辅修的,同步进行正审。

说明:春季学期有选课的毕业生,如影响毕业的成绩(包含主修和辅修成绩)录入时间早于6月6日(含),列入夏季6月毕业生。录入时间晚于6月6日,列入夏季7月毕业生。主修、辅修同时发证,如毕业生主修或辅修任一列入夏季7月批次,则主修和辅修须同时列入夏季7月批次。

学院应明确告知学生毕业批次、结业的原因及情况,并向本科结业生发放《本科生结业换毕业、补授学位须知》。第二学士学位结业生无结业换毕业或补授学位。

3.报送正审结果

2024年6月6日下午17:00前,请学院将毕业正审结果(模板见附件2,表1-表5)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邮件命名方式:学院名称+2024年夏季6月+毕业正审结果。

(六)本科生院复核正审结果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本科生院至少提前四个工作日复核各学院毕业正审结果,并向各学院反馈复核意见,学院应及时将毕业正审结果逐一通知学生。毕业正审复核结果将向本科生院院务会通报。

(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学院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召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年夏季6月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2,表5-表6,必须填写分委员会通过比例)并形成决议(模板见附件3),在会后一日内将附件2表1-表6纸质版和电子版各类名单、院学位会决议报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学院报送2024年夏季7月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时间,将视学校7月校学位会时间而定。

(八)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本科生院汇总、复核2024年夏季6月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整理形成会议材料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校7月校学位会时间待定。

(九)证书制作与发放

校学位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本科生院完成2024年夏季6月毕业生的证书制作,各学院负责粘贴2寸蓝底照片及盖章,并安排专人发放。

2024年夏季7月毕业生的证书制作及发放时间,将视学校7月校学位会时间而定。

(十)成绩单、学籍卡制作

校学位会后十个工作日内,本科生院完成2024年夏季6月毕业生的成绩单、学籍卡制作,各学院负责存档。

2024年夏季7月毕业生的成绩单、学籍卡制作及发放时间,将视学校7月校学位会时间而定。

六、工作要求

(一)毕业审核是一项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慎细实地开展审核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二)各学院上报毕业审核材料要注意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各项材料须经各学院主管领导和审核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联系方式

学籍管理办公室,曾老师,010-62736873,cauzengjia@cau.edu.cn

附件

附件1:本科生结业换毕业、补授学位须知

附件2:表1-6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审核工作报表

表1-1: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生名单

表1-2: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辅修毕业生名单

表2: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结业换毕业、补授学位汇总表

表3-1: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生本学期修读课程汇总表

表3-2: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辅修毕业生本学期修读课程汇总表

表4: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生结业、不授学位汇总表

表5-1: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表5-2: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辅修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表6-1: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表6-2: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生辅修情况统计表

附件3:(本科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模板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本科生结业换毕业、补授学位须知.docx

附件2:表1-6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审核工作报表.xlsx

附件3:(本科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