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等事项的通知

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结合研究院实际,现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2.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3.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有关要求

1.请教学部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2.请各单位假期前进行楼宇、实验室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资源保障部牵头做好安全隐患防范排查,假期期间做好饮食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请各单位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师生服务保障工作和应急机制落地落实。

请各单位分别于4月1日、4月28日、6月5日前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期值班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发至dangzhengyt@cau.edu.cn(党政办公室)。

值班电话  电话:6923102   传真:6923102

保卫处     电话:6923110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