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通知

2025-03-2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单位:

为统筹落实各单位的房间分配,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根据研究院安排,现对单位管辖的办公用房进行统计,并确保信息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工作涉及所有办公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当前未使用的其它房间等。

二、执行标准

按《烟台研究院2020第二次党政联席会有关决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执行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副校级(正局级)

30

副校级(副局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科级及以下

9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办公用房摸底统计工作,务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认真核实所管辖范围内的房间号、固定使用人员姓名、房间面积及具体用途等信息,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单位需在4月1日下午下班前,填报完毕后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办公用房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1511房间。

为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烦请各部门要准确统计办公用房相关信息,按时完成统计报告工作,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报送后如有新的情况,应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信息。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办公用房信息统计表.xlsx

联系人:于占军

联系电话:692359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