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2024届毕业生:
核准毕业生学籍信息、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是做好毕业生工作的重要前提,每名应届毕业生应参与毕业自审,核准本人毕业信息。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开展2024届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毕业自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毕业自审主体
(一)拟于2024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拟于2024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在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毕业自审时间
2023年12月5日-12月26日
三、毕业自审内容
毕业自审主要包括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核对两部分内容。学院应组织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本科教务管理一体化平台”-“毕业管理”模块完成毕业自审。
(一)学籍信息核对路径与内容
学籍信息是学历学位信息注册的重要依据,请学院务必通知每名应届毕业生进行学籍信息核对。各学院应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毕业班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核实学生个人学籍信息。
1. 核对路径:本科生院主页→快速通道→教务管理系统(校外登陆需提前连接VPN)→学籍成绩→毕业管理→学籍信息自审→选择自审批次“2024届毕业自审”。核对无误,请点击页面下方“确认”按钮。
2. 核对内容主要包括:学号、姓名、姓名拼音、英文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学院、专业、专业方向、班级12项信息。其他学籍字段信息如有更新,学生无需申请变更,不影响毕业注册。
温馨提示:港澳台学生姓名、英文姓名、身份证号应与出入境证件一致,留学生姓名、英文姓名、身份证号应与护照一致。
3. 信息勘误:针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5项学籍信息,如与实际不符需要勘误的,请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管理办法》(查阅路径:本科生院官网-规章制度-学籍管理)准备勘误材料,在12月26日前将勘误材料扫描件PDF打包发送至huruonan@cau.edu.cn申请勘误。其他7项学籍信息,如与实际不符,请在12月26日前邮件联系学籍管理办公室申请勘误。
(二)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核对路径与内容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是学生毕业的重要前提之一。学院应通知每名应届毕业生核对本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还应通知辅修专业应届毕业生核对本人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高校须按照《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执行新辅修政策。修读原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将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20〕3号)进行发证。
1. 核对路径:本科生院主页→快速通道→教务管理平台(校外登陆需提前连接VPN)→毕业管理→培养方案完成情况(主修)、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辅修,如有)→选择自审批次“2024届毕业自审”。核对无误,请点击页面下方“确认”按钮。
温馨提示: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法学3个二学位专业学生可以在教务系统中查看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2. 核对主要内容:各课组修读学分数、所列课程是否准确、是否达到各课组最低修读学分要求。除核对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外,修读辅修专业的本科生还应核对本人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学分修读的课组,请在选课阶段合理安排选课、及时修读,减少毕业压力。
本科生相关情况说明:
(1)课程替代:未列入本人培养方案的计划外课程,如需要替代的,请在教务系统“成绩替代”中申请替代。课程替代的目的是已修课程匹配专业培养方案,成绩单仍显示实际修读课程及学分。如不需要替代的,在春季学期毕业审核时,直接认定为普通通识课组学分,学生无需申请课程替代。
(2)普通通识课学分:如学生已修读与本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其他课程、学院路共同体课程、网络课程(智慧树、超星等),学院、学校将在毕业审核时直接认作普通通识课学分,学生无需申请课程替代。
(3)创新创业学分:本科生院将在春季学期统一处理,请学生在春季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创新实践平台完成学分认定并核对已认定的学分。
(4)思政实践课学分:顺利通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和志愿服务学分认定(春、秋季各一次)的同学可获得2学分,通过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结项的同学可获得1学分。如此前没有学分,可在毕业资格审查前选择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寒假社会实践结项后获得对应学分,或者关注中国农业大学志愿服务总队公众号近期发布的学分认证公告了解认证要求,近期和寒假的各类志愿项目还可报名,如在2024年2月25日前认真参与且在志愿北京上录入完成80小时(含50小时常态化)时长,并于3月春季学期志愿服务认定时按时提交材料,可获得志愿服务2学分。通过修读马院和学工部相关课程1学分课程也可累加获得2学分。
(5)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如完成辅修专业计划,本科生院将于春季学期统一处理,认定为6学分普通通识课,成绩记载为“免修”,学生无需提交任何申请;如未完成辅修课程学习,拟用辅修课程冲抵普通通识课学分,请于春季学期在本人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注销辅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未查到秋季学期课程成绩及学分:需由学生自行排查原因:①在教学评价期间未参加教学评价。学生需完成该门课程的教学评价,方可查询该门课程成绩及学分;②任课教师还未录入成绩。如已统一考核完毕,建议联系老师尽快录入成绩。
3.问题反馈:①如培养方案设置或课组要求学分等存在问题,请向学院教务老师反映;②如已办理“免修”的课程、直接置入获得学分的课程(如军训、形势与政策等)、其他应对应培养方案的课程(课程号与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的课程号一致)显示在“计划外课程”栏,请向系统工程师反映。
四、工作要求
(一)参与毕业自审是每名应届毕业生的义务。学生应核准本人学籍信息,掌握本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熟知毕业要求,按时完成学业,保证顺利毕业。
(二)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关系学籍档案和学历学位注册,培养方案的完成度关系学生是否按时毕业,两项工作关系学生的长远利益,各学院应严肃对待核对工作,组织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自审。
(三)针对修读课程学分较少或预计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告知毕业要求及风险,督促学生选课,加强学业指导。
五、联系方式
(一)毕业自审问题
学籍管理办公室,曾老师,62736873,cauzengjia@cau.edu.cn
(二)系统技术支持
严工,15191318313
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