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额工程(服务)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4-11-1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第十八条采购审批(一)要求,为做好年度部门(学院)小额工程(服务)项目备案工作,请各单位统计整理年度自主采购项目【1万元(含)以上至5万元(不含)以下】资料,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上传“小额工程(服务)备案”。

上传地址:点击主页办事大厅、小额工程(服务)备案,按上传附件要求内容上传资料,上传资料需完整、规正、清晰,格式为PDF。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