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4-11-1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指教师工作管理,激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作用发挥,促进学院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2022 修订)》(中农大党发[2022]42 号)、《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中农大烟院发[2023]13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恪守教师职业守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

2.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3.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4.任期应不少于一年;

5.鼓励学院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专任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支持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支持专任教师担任与专业相关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工作职责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开展学生社团规范化、精品化建设;配合学生工作部(团委)做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1.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2. 规范学生社团制度建设,按照“一团一策”的原则,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3. 规范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协助做好学生社团骨干的遴选、培养等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做好临时党、团支部建设;

4. 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按照“一团一品”原则,审批、指导、参与、监督学生社团开展农大特色、青年特征的品牌活动,并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宣传内容进行审核;

5. 定期对所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学生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生工作部(团委)报告。

三、指导教师待遇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待遇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三) 

四.选拔与聘用

1.指导教师实施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期满续聘的,根据考核情况重新进行审核。

2.指导教师的选聘、续聘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团委)牵头负责。在原有指导教师库的基础上,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原则进行扩容,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对上一学年表现优异、考核通过的指导教师综合考虑教师意愿和社团实际需要,学校统筹进行续聘及选聘。最终结果提交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3.选聘的指导教师应在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任满一届。

4.续聘的指导教师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工作流程仅需新招聘指导教师的社团参与。详见《2024-2025年度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信息表》。(附件四)

五、工作安排

有意应聘的教师,请于11月29日之前,将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报名表(附件一)及信息汇总表(附件二)发至邮箱cauytsau@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办公楼202室。

联 系 人:  徐彬  6923013

               吴文棋 18323761311

附件一: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二: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三: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pdf

附件四:2024-2025年度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信息表.xlsx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