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认定2023-2024年度北京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24-1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团总支、院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新时代中国农业大学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推进我校“三全育人”培养目标,根据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开展2023-2024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的工作要求,开展我院推荐认定北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受学校党委领导,具体工作由校团委牵头开展,烟台研究院团委具体落实,研究院级学生组织共同参与。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认定标准,综合考察认定对象条件,保证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中国农业大学在校学生(非统招生、2024级新生不参加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 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 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 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 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 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 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 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 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 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 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 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

7. 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且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四、认定办法

1.“北京市三好学生”我院4个推选名额(包括二学位1个推选名额)、“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我院1个推选名额,由研究院评审小组组织公开答辩后产生。各学院及研究院院级学生组织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见附件1)。

申请人需按推荐类别及要求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文件命名为“学院/学生组织名称+市级三好+姓名”,或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3),文件命名为“学院/学生组织名称+市级优干推选+姓名”;各学院及研究院学生组织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文件命名为“学院/学生组织名称+市级三好+汇总表”及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选汇总表(见附件5),文件命名为“学院/学生组织名称+市级优干推选+汇总表”。

2.各学院团总支及学生组织负责人将评优推选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打包,需在2024年11月2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研究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auyttwzzb@163.com,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为“学院/学生组织名称+北京市评优“,纸质版报送办公楼202团委办公室(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团总支负责人签字,登记表各团总支无需签字盖章),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认定资格。

3. “北京市三好学生”及“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需参加线下答辩。答辩会时间为11月22日14:00,具体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广大师生如发现评奖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可向纪检监察室(办公楼1710室)反映,电话:6923687。


联系人:唐颖

联系电话:6923105


附件1:2023-2024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烟台研究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附件3: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附件4: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5: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