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同学:
经各单位申报、研究院审核确定,现发布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开展勤工助学招募与聘用工作。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采取双向选择、扶困优先、竞聘上岗的原则,充分保障用工单位和学生的选择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对象为我校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选聘条件
报名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有余力,每周保证4-8小时左右的空闲时间,同期不能参加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研究院各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学生向用工单位报名。学生根据《烟台研究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表》(附件1),选择意向的单位和岗位,填写《烟台研究院本科生勤工助学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用工单位联系人邮箱。请各位同学于3月4日上午10点前完成报名申请,每位学生可申报2个岗位。学生报名后,可主动与岗位信息表中的老师联系,报告应聘情况,了解聘用进展和结果。
(二)用工单位招聘
研究院各单位接收学生报名,组织开展选聘工作,确定拟聘用名单。
1、研究院各单位在选聘过程中要做好与报名学生的联系与沟通,与学生就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确认拟聘学生具有在一个聘期内连续在岗的条件。每个固定岗位可聘用1人或2人,如聘用1人(全岗),每月工时不低于32小时、不超过40小时;如聘用2人(半岗),每人每月工时均不低于16小时、不超过20小时。
2、为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每名学生在1个学期内只能被1个固定岗位聘用。用工单位须与学生确认未被其他固定岗位录用,无论录用与否,须将录用结果告知报名学生。如发现学生拟被多个固定岗位聘用,直接取消该生在设岗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的入选资格,相关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
(三)审核确认
研究院各用工单位填写《烟台研究院本科生勤工助学聘用名单》(附件3),于3月7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团委)(办公楼20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xqxgb@163.com,邮件名为“用工单位名称+勤工助学聘用名单”。学生工作部(团委)对拟聘用名单进行审核确认。聘用名单不得超出核定岗位范围和人数。
四、工作要求
1、本次发布的勤工助学岗位信息为本学期研究院各单位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原则上不再改动。
2、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管理,自行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增强学生劳动意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3、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研究院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如遇非工作日顺延)报送上一月《烟台研究院学生勤工助学月度报表》(附件4),学生工作部(团委)核定后发放酬金。
4、固定岗位学生一经录用,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随意更换。聘用学生无法胜任工作、出现严重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或者不遵守工作要求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学生被录用后无故未按约定上岗工作的,视为失信行为,将记入勤工助学黑名单,一年内不能申请任何岗位。用工单位解聘学生或学生主动离职,用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解聘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团委)备案。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执行。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923106
电子邮箱:ytxqxgb@163.com
附件:
附件1:烟台研究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3烟台研究院本科生勤工助学聘用名单(用工单位填报).xlsx
附件4:烟台研究院本科生勤工助学月度报表(用工单位填报).xlsx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