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烟台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下发了烟台市第38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现组织我院教职员工进行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人事关系在烟台市域内或在烟台工作的个人和集体所取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且未参加过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成果,均可申报。
参评成果为学术著作、学术译作、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和注释的,须具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P数据核字号非连续出版的丛书,请在整套丛书出版后进行申报。参评成果为学术论文的,须在具有国内刊号的学术期刊和报纸理论版、具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号学术辑刊和论文集、具有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的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报纸理论版不少于2000字)。参评成果为社科研究课题的,须为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专家鉴定意见为优秀等次的地市级以上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已经在烟台市社科奖评选中获得奖项的不能申报,不再接受社会组织类课题申报。参评成果为调查报告咨政报告的,须为通过规范渠道上报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被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数量与学科分组
每位作者(含集体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的除外)。申报时,请按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考古学、古典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哲学、宗教学、艺术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人口学、民族学、社会学、教育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军事学、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其他选择学科分组。
2、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提交申报作品原件(著作类成果提交两本),包含以下内容装订成册的原件复印材料2份、匿名材料1份。
申报作品简介:从作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点等方面对申报作品进行介绍字数限 1500字以内。
参评成果:(1)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匿名版,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以少数民族语言、外文出版的著作还应提交全文中文翻译。(2)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报刊首页、出版页、论文内容;辑刊和论文集封面、版权页、目录、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论文内容;外文学术论文D0I号码网上检索页、全文翻译、国内检索证明等。(3)课题类成果提交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项鉴定材料、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4)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类成果提交报告内容、批示内容或批示抄清,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党政采用证明,标注出被采用内容的文件。
成果支撑材料:申报成果的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党政机关采用文件、社会反响与应用、科普类著作印数等。在电子媒体上的转载、引用、评论等不作为评审依据,不纳入支撑材料,申报者在首页签名确认报告真实性的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著作、课题类成果提供简版,论文类提供全文)。
注意事项:提交的评审材料请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除著作类作品外,所有参评成果原件和支撑材料原件在材料审核后退还。文字复制比数据仅供专家作为参考,不作为主要评审依据。
其他书面材料:注明用途和联系方式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附件1)2份,A4幅面,请勿装订。
3、电子材料
申报者提交所有书面材料的PDF格式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
1、资格审核、材料审查
各学院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作品在《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意识形态审查栏内加盖公章。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材料或者党政部门采纳文件需核对内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报送材料、材料审核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申报作品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1405)。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作品汇总表》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keyanb2000@163.com。联系人:宋老师,电话6923198,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5年5月12日